欢迎您来到:广东中保维安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分公司官网!服务电话:0769-23112209
新闻中心
联系我们

广东中保维安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分公司
地 址:东莞市莞龙路狮龙路段莞城科技园G栋121
电 话:0769-23112209
传 真:0769-22232619
邮 箱:weian17@gdzbwa.com
联系人:晏先生/13509823758
    于先生/18002853180
主 营:保安公司保安服务

您的位置: 首页 ->  行业动态 -> 东莞安全护卫管理制度

东莞安全护卫管理制度


东莞安全护卫管理制度
护卫员在小区的护卫中,主要是负责担负维护小区生活和交通秩序,尽自己的一切能力为业主服务。权限是: 
1.对实施杀人、放火、抢劫、盗窃、强奸等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,有权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,无权实施拘留、关押、审讯、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。 
2.对发生在小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,有权保护现场,保护证据,维护秩序,以及提供情况,但无勘查现场的权力。 
3.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、车辆进入护卫区域。 
4.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、车辆及携带、装载车辆的物资、物品,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、检查。 
5.护卫员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。在护卫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犯罪分子不服制止,甚至行凶报复,可果断采取正当自身防卫和防护措施,防止人身伤害。 
6.巡护员加强法制宣传,做好“四防”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发现不安全因素,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和整改。 
7.对携带匕首、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治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,有权进行盘查、监视。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。
网站首页 / 关于我们 / 服务项目 / 保安培训 / 企业展示 / 合作客户  / 新闻动态 / 人才招聘 / 客户留言 / 联系我们
关闭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晏先生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于先生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