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安全护卫的护卫员规范
东莞安全护卫的护卫员规范
护卫员仪表仪容规范
目的:为树立护卫人员的良好形象和护卫队的社会声誉,振作精神,鼓舞士气,真正建立一支社会信誉良好、居民拥戴、具有战斗力的区域护卫队伍,特制定本规范。 适用范围:东莞保安公司各管理处的护卫员。
1、 着装要求:
(1)统一着装,要求举止文明、大方、得体,精神抖擞。
(2)统一穿黑色皮鞋,戴保安帽,系领带,佩戴工作牌,服装整齐、干净(凡佩戴不齐者,不得上岗)。
(3)不得戴饰物,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。
(4)禁止披衣、敞胸、挽袖、卷裤腿、戴帽不正、穿拖鞋或赤脚。
2、形象规定:
(1)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。
(2)不准留长发、蓄胡子、留长指甲。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,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.5厘米,鼻毛不得露出鼻孔。
(3)精神振作,姿态良好,抬头挺胸,不准弯腰驼背,东倒西歪、前倾后靠、伸懒腰;不得袖手、背手、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。执勤中不准吸烟、吃零食,不勾肩搭背;做到站如松,坐如钟,动如风。
(4)不准哼歌,吹口哨,听收(录)音机,看书报。
(5)不得随地吐痰,乱丢杂物。
(6)不得挖耳孔,不得敲桌椅,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。
(7)做到“微笑服务”,对待业户友善、热诚,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。
3、注意事项。
上岗前,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,检查衣帽、领带、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、规范,队长、领班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。